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一)金属制品生产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19   【打印此页
  • 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一)金属制品生产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9日至2023年09月1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6942001001

招标编号: TXBTXA12300231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塘厦镇林村新亚洲黄泥山工改工(一)金属制品生产项目工程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新亚洲黄泥山。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29600000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新建2栋厂房、1栋地下室及配套设施,其中1号厂房(地上9层),2号厂房(地上8层,地下1层),3号地下室(地下1层),用地总面积为26130.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8452.24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58米,最大跨度11米。

发包范围: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2、电气工程;3、给排水工程;4、通风工程;5、消防工程; 6、室外配套工程等施工和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1、投标人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不分等级(1、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为 43 个月。其中,施工期暂定19 个月(自发包人发出《监理进场通知书》中要求的进场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暂定 24 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期限以本工程施工合同中各标段的工期和质量责任期为准,上述监理服务期限不包括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签订的监理合同中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收到《监理进场通知书》后 5日内进场完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室(11)

投标会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8月19日09时30分至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  0769-87819013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刘浩贤  0769-22000223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8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其他要求: 1.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1.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1.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1.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经开标现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1.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1.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地址: 东莞市塘厦镇林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电话:0769-87819013;招标代理机构: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B栋312, 联系人:骆彬, 电话: 0769-22000223 ;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