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废弃大件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08   【打印此页

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废弃大件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公司受东莞市塘厦镇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采用公开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废弃大件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GRDG2023049

项目名称: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废弃大件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32452.19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废弃大件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废弃大件物清运处置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3832452.19

3832452.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函(详见附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8日至202311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美时中心B31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112815:00(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二楼2091号投标室

开标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091号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塘厦镇莲湖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莲湖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69-87721652

  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美时中心B312

  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军

电话:0769-22000223



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