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喜庆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更新时间:2023-06-21   【打印此页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7月11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638001001

招标编号:TXITXA12300220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喜庆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址:东莞市塘厦镇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42305573.39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882.42平方米,最大跨度7.2m,建筑高度10.2m,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喜庆楼及配套附属工程。

发包范围: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喜庆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及施工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高低压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基坑支护、室外工程等。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作、工程缺陷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一系列协调及配合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施工图设计:包括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配合招标人开展方案优化、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达到一星A级或以上标准)、设计变更、审查、备案、施工现场配合、竣工图及配合服务,各阶段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报批、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等,中标人尚需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2)工程施工: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纸、合同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手续办理,组织相关工程验收,完成结算工作、负责工程缺陷保修、工程资料汇总并做好相关归档工作,对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负责; (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配合招标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实施所涉及范围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住建局、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完成后的资料移交手续以及完成招标人要求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等。 (4)建设工程其他内容(招标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但需提供协调及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工作及承担相应费用。)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 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1、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257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 1.1、设计工期:2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①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②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2、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237日历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室(8)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刘志亮  0769-87881690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刘浩贤  0769-22000223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仅对以施工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有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设计成员1家施工成员1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资质联合体除外);如设计资质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中的建筑设计事务所参与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任职于建筑设计事务所,设计资质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即本次招标项目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 /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社区居民委员会,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社区居民委员会,电话:0769-87881690;招标代理机构:莞睿建设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B栋312,联系人:刘浩贤,电话:0769-22000223;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振兴围社区居民委员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